我国乙肝表面抗原(HBsAg)阳性者约占人口的9%,其中有部分育龄妇女即使肝功能正常,如果怀孕的话仍可能造成胎儿宫内感染。
据临床调查显示,宫内感染发生率为5%~10%,按我国人口出生情况估计,则每年有8万~16万新生儿在胎儿时已经遭受乙肝病毒的宫内感染。宫内感染发生在胎儿时期,其时胎儿免疫力尚未形成,故出生后绝大多数将形成慢性感染状态,日后健康问题堪忧,而且这些人员成长后再有生育,将可能使乙型肝炎母婴之间的传播绵延不断。

现在已知e抗原(HBeAg)阳性的妇女,尤其是反映乙肝病毒复制、繁殖的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(HBV-DNA)在104拷贝/毫升以上的妇女如果怀孕,胎儿发生乙肝病毒宫内感染的机会明显增多。所以,对于准备生育的妇女,宜先作乙肝病毒抗原抗体及HBV-DNA检查。
如果e抗原阳性,并HBV-DNA大于或等于104拷贝/毫升的最好是先作抗病毒治疗,待e抗原转阴或HBV-DNA下降到104拷贝/毫升以下时再受孕,将有可能减少胎儿宫内感染的机会。
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e抗原阳性的妇女怀孕后,自第28周开始,每月应注射1~2次乙肝免疫球蛋白100~200单位,直至分娩。此类球蛋白能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,帮助胎儿建立对乙肝病毒的免疫力。胎儿出生后应按规定注射乙肝疫苗,并在出生时及出生后1个月分别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~200单位。经研究发现,此类预防措施有可能避免80%~90%的宫内感染。
乙肝表面抗原或e抗原阳性的妇女,孕期的性生活可能增加胎儿宫内感染乙肝病毒的机会,应宜避免。
此外,需要注意的是,近年来有研究报告指出,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e抗原阳性的男性精液中亦可能带有乙肝病毒,宫内感染的10%可能因此引起。故拟生育的准爸爸们亦应该作相应的检查,如果HBV-DNA大于或等于104拷贝/毫升,最好先作抗病毒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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